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罪
記者今日(8月27日)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官網獲悉,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呂永杰(正局級)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罪,已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逮捕。
根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官網的消息,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呂永杰(正局級)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由上海市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犯罪嫌疑人呂永杰決定逮捕。
同在8月24日,上海市紀檢委、監(jiān)察委官網也公布消息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