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發(fā)布日期:2002-06-2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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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第三章從業(yè)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五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tǒng)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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