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jù)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修訂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1998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號〕公布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權(quán)和使用權(quán)
第三章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第四章耕地保護
第五章建設用地
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fā)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jīng)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