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發(fā)布日期:2005-03-2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34號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已經2005年3月16日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的管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fā)生、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wèi)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疫苗,是指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fā)生、流行,用于人體預防接種的疫苗類預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為兩類。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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