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發(fā)布日期:2023-04-2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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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4月26日修訂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xí)近平

2023年4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安全防范

第三章??調(diào)查處置

第四章??保障與監(jiān)督

第五章??法律責(zé)任

第六章??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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