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
關于民航旅客運輸服務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fā)票的公告
公告2024年第9號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關于推進民航客運發(fā)票電子化改革的要求,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局決定在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fā)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yè)(以下簡稱航空運輸企業(yè))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yè)(以下簡稱代理企業(yè))提供境內旅客運輸服務,可開具電子發(fā)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電子行程單)。
二、電子行程單屬于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fā)票,基本內容包括:發(fā)票號碼、開票狀態(tài)、國內國際標識、旅客身份證件信息、行程信息、填開日期、填開單位、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