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4年第10號)
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4年第10號)
發(fā)布日期:2024-08-02|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交通運輸部

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4年第10號)

《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管理規(guī)定》已于2024年7月26日經第14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長李小鵬

2024年8月2日

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管理,保證民用機場專用設備安全適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制造、檢驗、經營、使用和監(jiān)督管理。

本規(guī)定所稱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以下簡稱機場設備) ……
繼續(xù)閱讀(剩余:95.98%)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2412020240826N
? 2003-2024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