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3年9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jù)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船舶檢驗和登記
第三章船舶、設施上的人員
第四章航行、停泊和作業(yè)
第五章安全保障
第六章危險貨物運輸
第七章海難救助
第八章打撈清除
第九章交通事故的調(diào)查處理
第十章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特別規(guī)定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