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政務數據共享應用管理辦法
(《河北省政務數據共享應用管理辦法》已經2022年10月25日省政府第16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動政務數據安全有序共享,促進政務數據高效應用,提高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務數據,是指政府部門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政務部門)在履行法定職責過程中采集和產生的各類數據。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政務部門之間非涉密政務數據的共享應用,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政務數據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
政務數據共享應用,應當遵循統(tǒng)籌規(guī)劃、按需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