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務數據共享應用管理辦法
河北省政務數據共享應用管理辦法
發(fā)布日期:2022-10-25|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政務數據共享應用管理辦法

(《河北省政務數據共享應用管理辦法》已經2022年10月25日省政府第16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動政務數據安全有序共享,促進政務數據高效應用,提高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務數據,是指政府部門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政務部門)在履行法定職責過程中采集和產生的各類數據。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政務部門之間非涉密政務數據的共享應用,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政務數據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

政務數據共享應用,應當遵循統(tǒng)籌規(guī)劃、按需共享 ……
繼續(xù)閱讀(剩余:91.74%)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4012320231107N
? 2003-2024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