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
(2001年2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10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5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5年11月19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23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 ……